Margherita C.

玛格

© Margherita C.

Powered by LOFTER

【诚贺】不来亦不去 (1)

*喜迎三周年,开个新坑拆个cp庆祝一下。(不对)诚楼,唐贺背景下的明诚✖️贺涵。没错我下手了。我争取十章完结,争取。

——————

依旧是夜。婚姻并没有束缚住天生热爱的自由的灵魂,贺涵趁着夜色出门了。当然,很快,他将要后悔。婚后的生活比他想象的要稳妥多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如同坟墓——因为有些是地狱。恰巧孔先生就站在地狱的入口处:他所想象的骄傲、自信,都被他的天才丈夫和天才儿子压制地死死的。人就是这样一种简单的生物,他们依靠优越感活着,只要目所能及的地方有比自己生活、样貌、品德更差劲的人,日子就没有那么的糟糕。贺涵更是这样一个需要人赞美和崇拜的人,他忍受不了没有被他人需要的日子:而他的家庭却没有他想象的那样需要他。
还好,他的生活里总有得力的助手。孩子被他托给李熏然了,唐川出差去日本参加一个物理学讲座,据说还有机会和一个企业合作一项专业,这可以有效地缓解因为贺涵的失业而带来的经济压力。虽然只有短短几天,但只要好好把握时间,就还是有放松的机会的。这几天的夜里,贺涵几乎把这周围所有能鬼混的地方都摸索了个遍。最后,他还是回到了那家令他万劫不复的酒吧。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一次,贺涵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回到那个他和唐川初识的夜晚:孔先生一定会拉着自己,语重心长地解释——不要因为一时害怕孤独寂寞,就让他人有可趁之机——不要为了一点小错,而用更大的错误来掩饰。
其实,他总是忘记问题的关键:那就是只要他压根不去酒吧寻欢作乐,就不会导致后续所有的灾难。

一般情况下,孔先生只能在这种欢愉的地方遇到名利场上的熟人。这很正常,压力大的都会在私生活里找一些排解的方法。大家谁都不会觉得有多害臊,甚至会默认这是一种规则。但是,在酒吧里遇到生活中的朋友,那就是另外一种噩梦了——因为这些人,就是他来酒吧所想要逃避的对象。
其中也包括明诚。贺涵也悄悄地跟人攀谈过什么样的alpha算得上是优秀——反正不是唐川那种,贺涵的婚后生活如果是地狱,那唐川就是路西法——而与唐川相反,明诚就是不可置疑地优秀模板。
而现在,这个优秀模板正从酒保手里夺过整瓶的伏特加往嘴里灌。坐在远处的客人和一边的调酒师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而明诚似乎毫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一般情况下,在吧台抱着整瓶酒对嘴吹的人只有两个可能:一个嫌自己的钱太多了,一个是有家不能回。很明显,明诚不属于第一种。
这是怎么了?还没等贺涵思考出答案,明诚就看到了他。在看到孔先生的瞬间,明诚原本光芒暗淡的双眼瞬时恢复了一点神采。他抓起手里的酒瓶,往贺涵的位置大步走了过来。
贺涵一直坐在角落,他无路可退。他紧张地看了看身后:是一排排空了的洋酒瓶。一个奇怪的念头涌上来:顺手捡其中的一个瓶子,能不能现在把这个酒鬼砸晕?
令贺涵恐慌的事情并没有真实地发生。远远地,明诚看到他慌张后退的模样就立刻停住了,又退回到刚刚的座位上。贺涵继续镇定自若地喝自己手里那杯兑水的马天尼,一边偷偷地观察着对方。
噗通一声,明诚终于酒力不支,倒在吧台上。酒保并没有用比刚刚更加异样的眼神注视他,只是略带冷淡地瞥了他一眼,并顺手收回空了的酒瓶。终于,那些奇异的目光也一一收回。这场闹剧接近尾声了。贺涵比任何人都痛恨这些围观、注视的目光。特别是受害者还是他的朋友。
“醒醒,你听得见我说话吗?明先生,您喝多了……明诚!”孔先生晃了晃他,试图让对方清醒过来,“你大哥呢?”
“我没喝多!”明诚挥了挥手,“我还能喝…还能喝。大哥,你别拦着我,你让我喝死算了,喝死了给你省心,清净!”
“我不是你大哥。”贺涵耐着性子解释道,“我是贺涵,贺涵你认识吗?前两天你刚见过的。”
“不…大哥,你不要丢下我。我错了,我真知道错了。”明诚的手劲很大,他一把就捏住了贺涵的手臂,顺势坐在了地上,“我应该听您的,求您不要说那种不要我的话。”
周围人的目光,好像利剑一般,穿透了贺涵的脸颊。这让他想起都市传说中拐卖的场景。当然,明诚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也不是什么恶人。
贺涵长叹一口气:“好好好,我不会丢下你的。快起来吧,我带你回家。”自从有了孩子之后,孔先生觉得自己比以前有耐心了许多。他拍一拍明诚的头,像安慰小动物一样哄道:“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说完,哭声渐渐微弱了。贺涵稍微有点得意:他哄骗人的功夫还是可以的。他把明诚的手指一根根的掰开,让对方慢慢地站起来。明诚晃晃悠悠地直立起来,表情还是醉醺醺的。这种“智人第一次走路”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太久——随即,明诚就靠在了贺涵身上。
自从出了唐川那一档子事,贺涵已经很久都没有来过这家酒吧了。原因很简单:这里有太多认识他的人。熟人在人顺风顺水时是辉煌的赞美者,在低谷时能把人推入地狱。周围有几个熟悉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贺涵不敢细想,赶紧架着明诚出了店。
“不回家,不能回家。大哥不要我了…”正当贺涵准备把他塞进出租车的时候,明诚似乎认出了他是谁,又开始苦苦哀求。
“好好好,不回家。你说你,又怎么得罪了那位?”贺涵一边絮叨,一边跟着他一块钻进了车里。
其实假如现在贺涵从过去的历史经验教训中得到一点点启示,他就不应该这么做。
刚刚到酒店的房间,还没等贺涵动手,明诚就推开卫生间的门抱着马桶吐了起来。吐的差不多了就开始剧烈地咳嗽,紧接着又是一阵隐忍的哭声。透过门的缝隙,贺涵看见平日里雄赳赳气昂昂的小狼犬的侧脸在昏黄的灯光下憔悴的模样。孔先生于心不忍:明诚对他的大哥一片忠心,任何人——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来。虽然偶尔也能听见他抱怨明楼如何专横跋扈,可是让他痛苦的像今天这样,实在是太难得一见了。
见对方渐渐没了动静,贺涵推门而入。他身上也沾了呕吐物,一向对卫生要求高的孔先生,已经不能再多忍一秒。
“已经睡着了?”贺涵晃悠了明诚两下,但后者毫无反应。要不是嘴里还呢喃着明楼的名字,孔先生都会打急救电话了。不过考虑到这人的职业特殊性,两瓶伏特加还不至于要了他的命。
贺涵摇了摇头。三下五除二脱掉了明诚身上所有的衣服,只剩下一条内裤。要是换做平日,孔先生早就兴奋不已——可现在躺在这的醉鬼,他碰都不想碰。
忽然,魔鬼的念头击中了贺涵的大脑。他迅速的掏出手机,然后把自己的车钥匙丢在赤身裸体的人身边,咔嚓一声合影留念。

第二天一醒来,明诚就感觉不对了。在他刚开始受训的时候,他的教官会在半夜站在他的身边,如果他没有及时感觉到的话,就会被罚做俯卧撑:如果教官是敌人,那他现在就已经死了。现在的生活太过安逸,外加每晚又有明楼陪伴,明诚很少再回忆当初艰苦的时光。然而地狱训练仍然深深地刻在他的骨头里——他感觉屁股凉飕飕的,很不对劲,就醒了。
醒来后,他发现自己躺在不属于自己的床上,于是他僵硬地转头,心里咯噔一下:不是明楼。
接下来发生的事基本上是明诚的本能反应。他先是缓缓起身穿上了衣服(已经让客房服务洗干净),抹好发胶(贺涵竟连这种小东西都准备好了),最后他也掏出手机——上面有一大堆未接来电,可就是一条信息都没有。明诚愣愣地看着那一堆属于明楼的来电提醒,末了还是回拨了过去。
“大哥,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

评论(10)
热度(89)
  1.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2018-09-02